台湾畜犬协会怎么办?
谢邀。 首先,这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所以不保证完全理性客观。 其次,本人不是专业人士,只是就事论事发表一些看法。 谈一谈为什么会有这个话题的争论点在哪里。 最后,从社会管理学的角度简单谈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虽然可能没什么用)。
1.关于“狗是否应该成为公众利益动物”的争论点 该不该把狗当成是公共利益的动物来进行管理和约束呢?也就是说,是否该通过立法来规范公民养狗的行为?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当然希望养的宠物狗能够遵守社会的规则,不要扰乱社会秩序;也不希望看到别人乱遛狗,破坏自己身边的环境卫生。 对于“狗是否应该成为公众利益动物”这一问题的争论点主要在于:
a)该不该由人类来干预宠物的生活?(即我上面提到的“干涉主义”和“放任主义”之间的争论) 大部分人对宠物都不是很信任,特别是对于狗这种存在较强攻击性且具有一定感染性的宠物来说,人们自然会对它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希望有所监管。但是,如果监管过度,也会对人们享受宠物带来的乐趣构成威胁。该如何掌握这个度,是很考验智慧的问题。b)该不该为“狗”立法? 目前大陆和台湾地区都没有出台过有关“狗”的专门法律。对于狗的问题,大多是以《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约束和管理。 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安全,防止传染性疾病传播,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当出现狗伤人甚至咬死人事件时,这些法规就能派上用场。但是对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狗随地大小便”“不牵绳遛弯儿”等问题却难以解决。因为这类问题主要还是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是靠舆论和传统来维系,很难用强制力来支撑。在立法层面,确实是一个难题。
2.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 从当前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现实情况来看,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是很难的,也是不必要做的。 因为无论是“狗屎”还是“狗尿”,说到底都是养犬者或宠物的生理需要,我们很难苛求爱狗之人能够做出多大改变。 我的看法是,对于此类问题,应当采用疏导的方法,而不宜采取堵截的方式。具体可以从下面几点着手:
(1)加强宣传,让全民参与到保护动物、珍惜生命的行列中来。
(2)建立相应的处罚制度,对于随意遗弃宠物以及伤害他人宠物者,应当给予相应惩罚,以震慑违法人员,保护弱势群体。
(3)鼓励成立各种宠物组织,实现会员间相互监督,提高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