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养哪些狗?
一,城市禁止饲养烈性犬。 二,县城以上市区,城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三,对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实行登记制度,由公安部门监督养犬人强制注射疫苗,领取标识后,方可上街。 四,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区域,除按规定可以饲养的观赏犬外,其他任何犬只均属禁养范围; 五,农村可饲养观赏犬和用于看护、狩猎、比赛等用途的猛犬。但具有攻击性格烈且容易伤人以及身体结构有缺陷的犬属禁养之列。 2019年5月6日,重庆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养犬行为的通告》,公布了38种禁养犬只品种及外观特征,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意味着,重庆在规范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行为上有了明确的“禁区”。
据警方介绍,本次规定的禁养犬只品种主要涉及大型犬和中型犬两大类,其中,大型犬共有14个品种,主要包括:阿拉斯加雪橇犬、伯恩山犬、大白熊犬、大丹犬、德国牧羊犬、古英国牧羊犬、黄金猎犬、拉布拉多寻回犬、圣伯纳犬、苏牧、泰迪等等; 中型犬共24个品种,主要包括:巴哥犬、比格犬、博美犬、柴犬、蝴蝶犬、吉娃娃、柯基、拉布拉多猎犬、迷你德牧、迷你雪纳瑞、荷兰猪、萨摩耶、西施、泰迪等,基本涵盖了市场上主流的犬种。 对违规养犬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部门还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犬只,并由相关部门对宠物医院等单位作出罚款处理。 对于举报违反养犬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规定中,首次明确了禁养犬只的具体品种。
此前,关于禁养犬只的规定大多较为原则,并未具体列出可养殖品种的“黑名单”,因此给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 “制定这一清单的初衷,就是为了便于执法部门有据可循,统一标准。”市畜牧专家说,清单上的品种均为多年来研究论证的结果,充分考虑到宠物遗传稳定性和公众的认知程度等诸多因素,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为防止个别业主擅自改变爱犬外形或人为给爱犬注射药物造成视觉错误导致监管困难,公安等部门还将联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检查,确保新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