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狗证好办理吗?
个人养犬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并对饲养的犬只按照农业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未经登记并免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等住所证明;
(三)犬只免疫证明。
饲养绝育犬只的,可以提供犬只绝育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住所内已经依法饲养过犬只的,可以提交原养犬登记证明并附具复印件。符合养犬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申请人应当凭养犬登记证明,携犬只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受狂犬病等疾病的强制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犬牌、犬只免疫证明每年应当定期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