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的请打狗狗可以吗?
我来说一个,绝对让你大跌眼镜的“适当打狗”的个例! 这是1982年《动物医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节选,作者是著名的美国兽医、教育家Dr. Ernest H. Boynton(1872-1966),他曾在多个大学任教授和主任兽医等要职。 在文章中,Boynton讨论了如何对犬进行适当的惩罚,以及什么行为应该受到惩罚而什么不应该。 在文章开头部分,他表示,对于主人来说,被狗咬了是最糟糕的事情之一;如果咬的严重,还可能染上传染病,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一定要给予惩罚。
但Boynton认为有些情况下狗会被主人或邻居惹恼才会咬人,因而这时就不应该惩罚狗。 他举了一个例子说明:一天晚上,他和妻子在遛狗,结果一个喝得半醉的男人朝他的爱犬冲过来。他的爱人试图阻止并警告那个男人,结果男人反而抓伤了她。Boynton当时非常愤怒,抄起棍子就抽掉了男人的两个门牙。尽管事后警察逮捕了他并将他拘留了一段时间,但他认为他的行为完全是正当的。因为首先是他先遭到了挑衅,而且他只抽到了对方的牙齿,没有导致更严重的伤害。
同样,如果有邻居在夜晚用灯照着一只正在睡觉的狗,那也是不合适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把灯关了,狗也可能因受惊而咬人。因此,Boynton说在这种情况下,狗有权利也有资格去保护自己的领地。 对于其他一些常见的错误使用狗的行为,比如乱咬东西,Boynton表示也不属于该受到惩罚的范围。因为他自己并没有看到实际的案例来证明这些行为会对别人造成危害或给主人的财产带来损失。 所以Boynton认为只要没有实际的危害,就不要对狗进行惩罚。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比较久了,但也只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观点供大家参考。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条例规定必须对狗进行惩罚或者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处罚。 不同国家对于虐待动物的定义是不同的。在美国很多州对狗进行「适当」的体罚是被允许的,但在欧洲大多数地方则都禁止在狗身上动用任何暴力手段,否则将会被起诉。
总之呢,还是那句话吧,如果你不是专业人士的话,千万不要随意对狗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包括体罚。因为每个品种都有它独特的性格,只有通过长期的观察才能确定它的行为模式。如果你真的觉得某个特定的行为是不当的,最好还是去找专业的兽医或训犬师咨询一下比较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