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可以开宠物店吗?
不可以,因为小区是一个特殊的生活社区,有老人、小孩、孕妇等群体,对于宠物的皮毛、粪便等容易对这些人造成影响的物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开设宠物店,产生的异味,有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有些宠物店会产生噪声,影响周围的休息环境。 根据《 》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第十一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时,应当审查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该条规定。 以商业经营为目的的室内宠物驯养、繁殖活动是否属于“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根据《 》第六章第一节第九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一)需要申请环保批文的宠物饲养场所未办理环保批文从事养殖活动的;
(二)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未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开展养殖活动的;
(三)养殖畜禽、水产的动物不遵守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若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室内宠物驯养、繁殖活动符合上述条款的,则属于需取得环保许可的经营活动,未经审批的,属违法。